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
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一月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公司)就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项目名称)组织公开比选。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的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
2.服务内容:
(1)协助审查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2)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3)根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并提供法律建议;
(4)协助比选人的草拟、修改和审查相关协议;
(5)出具公司债券申报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6)向比选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其他法律服务。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行完毕止。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申请人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
2.执业资质要求:申请人依法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5年以上。
3.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2019年-2021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公开比选。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次比选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5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附5号。
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招标人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现金缴费地址:德阳市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 西南发展公司财务部。
网银缴费户名: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号:2010900006069020
开户银行: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支行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1月16日15时(北京时间)
6.比选评审地点: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7.比选评审在公司会议室举行,邀请各申请人参加,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也可不用到现场开标,但需认同我司开标结果,招标人不对未中标情况作出任何解释。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附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8-3121368】
第二章 比选须知
比选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比选人 | 名 称: 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附5号 联 系 人: 【李俊蒙】 联系电话: 【13778994720】 |
2 | 项目名称 | 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 |
3 | 服务内容 | 服务内容包括如下具体内容: (1)协助审查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2)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3)根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并提供法律建议; (4)协助比选人的草拟、修改和审查相关协议; (5)出具公司债券申报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6)向比选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其他法律服务。。 |
4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发行完毕之日止 |
5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合格标准要求 |
6 | 申请人 资格要求 |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 2.执业资质要求:申请人依法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连续执业5年以上。 3.信誉要求: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2019年-2021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
7 | 联合体谈判 | ■不接受 |
8 | 答疑会 | ■不召开 |
9 | 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比选文件公告挂网公示开始时间起的两个工作日内 |
10 | 分包 | ■不允许。 |
11 | 收费标准、申请人报价 | (1)收费标准:本次采购服务费用最高不超过9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2)申请人报价:申请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比选文件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范围内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申请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比选人不得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12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1)商务文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廉洁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4)资质证明文件:参与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国家机关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6)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7)技术文件:综合服务方案 (8)其他材料 |
13 | 签字盖章 | 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负责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4 |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15 | 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 | 比选人的地址:罗江区景乐北路78号附5号 比选人名称: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西南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公司债专项法律顾问比选项目(项目名称) 申请人名称:(盖章) |
16 | 评审小组组建 | 评审小组成员:3人。 由比选人根据项目情况组建。 |
17 | 比选人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选人 | ■是。 |
18 | 注意事项 | 1、如发现有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虚假成分,将取消其参加比选资格;即使中选人中选签订合同后发现此类情况,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为中选人违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3.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